4個月4淹! 租屋處「大雨泡水」 租客:損失4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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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個月4淹! 租屋處「大雨泡水」 租客:損失40萬

採訪片段時間軸|1:04-1:12|

新北蘆洲一名女子五月搬進租屋處,
但下大雨陽台就淹水,還淹進屋內,
四個月淹了四次,損失至少40萬。

房客指控問題沒改善,
和房東談好的15萬賠償金,
卻因文件證明問題,調解破局。

房東回應,這幾個月找師傅處理多次,
但因為施工需要管委會和其他住戶同意,
強調並非消極不處理。

徐律師表示,租屋淹水,
房客可以訂定期限催告房東修繕,
若房東於期限內未修繕,
房客有權終止租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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