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亞協和台北律師 提供客戶最優質服務 徐志明 全力以赴做到最好(經濟日報)-華亞協和律師台北事務所

華亞協和法律事務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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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亞協和律師 提供客戶最優質服務 徐志明 全力以赴做到最好(經濟日報)

出生在嘉義縣民雄鄉的律師徐志明,小學三年級就與父母親搬遷至台北居住,小學六年期間就念了四所學校,因此學會與同學們的相處之道,慢慢了解什麼是應該做的,什麼是不應該做的。國中時期的成績並非頂好,但知道聯考一試定江山,因此學會要按部就班的訂定計畫,逐步累積自己實力,以全班第三名成績考上建國中學。高中時期,迷上美國洛城法網影集,因此下定決心要讀法律,其後也如願考上台大法律系,畢業後先服役,退伍後考上台大法研所及考取律師,復因碩士論文是有關於不動產證券化的研究,專長是信託及金融相關領域,於完成研究所學業後即投入職場。

徐志明的律師養成跟一般律師不太相同,實習結束後就直接到上市建設公司擔任法務,並沒有到律師台北事務所當受雇律師。建設公司跟事務所的經歷完全不同,在建設公司是要立即解決問題,而不是像一般律師一樣,先向當事人說明問題,然後提供幾個方案讓當事人選擇,但往往當事人卻更迷惘,徐志明學到了一切的思考要以簡化進而解決問題為出發點,提供一個最佳的方案給當事人。在建設公司裡,徐志明最常做的是,設計一個法律的架構,進而擬定相關契約,因為在建設公司最常碰到的就是地主要求這樣,公司卻做不到,這時候徐志明就會思考怎麼樣在兩個對立的人之間求得一個平衡點,設計怎麼樣的契約才能達到這樣的目的。除了契約以外,徐志明還實際的參與了不動產證券化的實務,也深入的研究了信託,更是實際的操作了數十筆的信託架構規劃,在建設公司10年的經歷,應該可以說沒有徐志明不了解的不動產相關問題。

在建設公司擔任法務的同時,徐志明跟另外律師事務所台北兩位律師一起成立了華亞協和法律事務所,並且轉為建設公司的法律顧問,這時候的角色就轉成了訴訟律師,因此徐志明並沒有擔任過受雇律師,而是直接跳到自己開業。在十幾年的律師執業過程中,徐志明最重視的是就是要幫客戶解決問題,而不是只是去告訴客戶問題在哪,常常都一直在想有沒有什麼其他的點可以切入,對案情是有所幫助的,因為徐志明相信,法律是死的,案例卻是活的,任何對客戶有幫助的希望都不會放棄。

目前華亞協和法律事務所包括徐志明在內共有七位律師,所有的案子至少都有兩位以上的律師來共同承辦,複雜的案子,甚至會有三位、四位律師共同來承辦,因為這樣可以集思廣益,想到更多不同的切入點,希望能面面俱到。徐志明認為律師台北事務所就是最標準的服務業,因此打從委任開始,都會詳盡的跟當事人解釋清楚委任條件,每次的書狀都要事先傳給當事人確認,所有的法院文件都要傳給當事人留底,每次開庭、開會,都要做一個報告給當事人,讓當事人可以清楚的掌握開庭的進度,這也是華亞協和跟一般事務所最不一樣的地方。


注重細節 為客戶爭回權益

曾經有個客戶,自己所創立的公司,被客戶的股東透過減資再增資的方式稀釋掉股權,進而喪失了這家公司的經營權,徐志明請客戶調出他歷次的股東會及董事會議事錄,發現對方竟然都記載股東全部出席,但是實際上客戶並沒有出席,進而對這位股東提出法律行動,成功的讓這家公司的股東會回到減資再增資前的狀態,並且召開股東會重新選舉董事長,但是因為主管機關不讓客戶做登記,因此,徐志明求助民意代表,與主管機關溝通如何才能完成登記,在民意代表的協助下,順利地拿回了經營權。從這個案例裡,徐志明學習到除了注意每個細節都是足以影響大局的關鍵外,更學習到了要善用各種資源,包括民意代表,順利的幫客戶解決了問題。

華亞協和也常代表媒體打官司,所涉及到的都是一些妨害名譽的案子,常常有人喜歡在網路上發表一些文章,喜歡指名道姓的批判別人,或者在臉書上按讚,或者以為用匿名的帳號就查不到,其實這都會牽扯到妨害名譽,以及個資法的問題,他提醒民眾要多注意,不要因為這種小事而招來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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