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一人一半,分手後他擺爛不繳房貸,妳該怎麼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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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一人一半,分手後他擺爛不繳房貸,妳該怎麼辦?



房子一人一半,分手後他擺爛不繳房貸,妳該怎麼辦?

「感情結束了,但我們共同買的房子,卻成了揮之不去的惡夢。」
這是最近一位女當事人的真實慘況。

兩人當初以各 50% 的產權合購房產,分手後誰也不讓誰,房子變成了「動彈不得」的資產。
更慘的是,銀行貸款是由女方擔任借款人,男方分手後直接擺爛,女方為了保住信用,只能咬牙幫忙墊了兩年房貸。

最後官司打到法院,因為當初沒簽合約,法院認定貸款是女方的責任,墊付的錢竟然拿不回來!

在這支影片裡,我整理了這個案例的慘痛教訓:
˙ 50% vs. 50% 的陷阱:為什麼一人一半,反而讓房子爛在那裡?
˙ 變價分割是什麼?:當資產卡死,這或許是唯一的止損點。
˙ 關鍵協議書:為什麼即便感情再好,合購房屋也要當作「合夥」來談?

共同置產就像一起創業,很多醜話一定要在熱戀時先說清楚,白紙黑字寫下來,才不會讓妳的辛苦錢,成為分手後的沈沒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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