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姊妹「特留分」刪除案立法院三讀通過!

華亞協和法律事務所

兄弟姊妹「特留分」刪除案立法院三讀通過!



還記得前陣子,徐律師才跟大家分享過:

不婚、不生的單身族,或沒有子女的頂客族,即使早早立好遺囑,想把財產留給配偶、伴侶、實際照顧自己的人,甚至捐給公益團體,然而多年沒有往來的兄弟姊妹,卻依然可以依照《民法》來主張「特留分」

當時法務部才剛提出修法草案。
沒想到不到兩個月,這項修法真的跨過了最關鍵的一關!



兄弟姊妹特留分,立法院三讀刪除

立法院在7月28日三讀通過《民法》第1223條修正案,刪除「兄弟姊妹之特留分,為其應繼分三分之一」的規定。
新法將在總統公布6個月後施行。

這代表未來只要立下合法、有效的遺囑,就可以把遺產留給自己真正想照顧的人。
兄弟姊妹不能再以「特留分受到侵害」為由,要求要取得法律保障的最低份額。

不過還有三件事情,徐律師一定要先跟大家說清楚:


1.刪除的是「特留分」,不是「繼承權」
兄弟姊妹依然是第三順位法定繼承人
如果沒有子女、父母也已過世,而且沒有立遺囑,兄弟姊妹仍可能依法繼承遺產。

新法並沒有、更不會自動把兄弟姊妹排除在繼承人之外!
想把財產留給配偶、伴侶、朋友、乾兒子或公益團體等,依然必須事先立好遺囑。


2.不是所有人的特留分都被刪除
這次修法只刪除了「兄弟姊妹」的特留分,配偶、子女、父母及祖父母的特留分依然保留
換句話說,如果遺產爭議發生在配偶、父母或子女之間,這次並沒有修法。


3.原草案中的配套並沒有通過
徐律師先前介紹法務部草案時,曾提到「特別貢獻」及擴大「遺產酌給」等配套。
但這次三讀通過的,是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原草案中的特別貢獻等制度,並沒有全部跟著這次修法一起通過。

因此不能以為只要曾經長期照顧被繼承人,法律就一定會自動多分一筆遺產。
最穩妥的方式,依然是生前透過遺囑、贈與、保險或信託,做好完整安排。

———
說到這裡,大家一定會想到曾因遺產登上新聞版面的曹西平
這次修法,就能解決他的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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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西平:未來類似的情況,就有機會解決

曹西平生前曾公開表示,與部分手足多年沒有往來,不希望財產落入曹家人手中,而想留給長期陪伴、照顧他的乾兒子
如果是在新法施行後有類似情況,而且留有合法、有效、內容明確的遺囑,兄弟姊妹就不能再以特留分為由,來要求分配部分遺產。

因此,這次修法確實能讓未來「曹西平式的遺產難題」,更貼近當事人的真實意願。

但請注意:
1.當事人本人在節目、媒體或社群平台上的口頭表態,都不構成遺囑
2.至於曹西平已經發生的繼承事件,因為是在修法前,仍須依修法前的規定辦理,不能套用新法。



徐律師觀點:選擇權還給你了,但規劃仍要靠自己

看到這裡,大家應該會發現:這次修法解決的,並不是所有遺產糾紛。
它主要處理的是——單身族或頂客族明明已經立下遺囑,財產安排卻仍受到疏遠手足特留分限制的問題。

它讓遺囑自由往前邁進一大步,但絕對不能取代一份合法、完整,而且考慮周全的遺囑。
特別是頂客族立遺囑時,不能只寫:「我的財產全部留給配偶。」

還應該進一步思考:


• 如果配偶比自己早過世,財產要改留給誰?
• 如果指定的人不能或不願接受遺產,又該如何處理?
• 不動產、存款、股票及公司股權,要如何分配?
• 是否需要指定遺囑執行人?
• 是否要透過保險或信託,照顧特定家人或伴侶未來的生活?

明確的規劃,加上合法的形式,才是確保個人意願真正被執行的關鍵。
別讓自己辛苦一輩子累積的財產,最後不是留給真正想照顧的人,反而留下一場家族爭訟。

你贊成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嗎?
歡迎把這篇文章分享給身邊不婚、不生,或正在思考財產傳承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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