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樓沒在搭電梯,就可以拒絕分攤更新費嗎?
- 日期:2026-07-23
- 分類:最新消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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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樓沒搭電梯,就不用出錢嗎?
很多人第一個反應都是:「當然不用。」
但法院的答案,可能跟你想的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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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已經進入「大都更時代」
許多民國80年代興建、設有電梯的華廈,如今也堂堂邁入30年屋齡。
最近有一則新聞指出,許多屋齡30、40年以上的電梯華廈,電梯已陸續進入需要大修,甚至整部汰換的階段。
一部電梯的更新費用,動輒上百萬元。
而每當社區開始討論費用分攤時,通常都會出現同一個問題:
「我住一樓,幾乎沒搭電梯,為什麼也要付錢?」
新聞中也引用法院判決指出,即使是一樓住戶,也不能只因為自己沒有使用,或很少使用電梯,就拒絕分攤電梯更新費用。
(新聞來源:https://reurl.cc/qagXNg)
一樓沒搭電梯可以拒付更新費嗎?
法律上的答案,其實相當明確。
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10條第2項,
共用部分的修繕、管理及維護費用,原則上由公共基金支付,或由區分所有權人依其共有應有部分比例分擔;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規約另有規定者,則依其規定辦理。
電梯屬於建築物的「共用部分」。
它並不是「誰有使用,誰才要付費」,而是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共同維護的公共設施。
因此,只要社區已依法作成有效決議,一樓住戶通常不能單純以「我沒有使用電梯」為理由,拒絕分攤相關費用。
沒有實際使用,不代表可以免除對共用設施的維護責任!
真正值得擔心的,不是誰要付錢
我認為,這則新聞真正反映的是另一個更大的問題:很多社區,都是等到電梯壞了,才開始想辦法籌錢。
不少社區為了讓管理費看起來比較便宜,多年來沒有累積足夠的公共基金。
平常大家都覺得:「管理費越低越好。」
新房子在短期內,或許看不出問題,可是當房子逐漸老化後,電梯、消防設備、發電機、抽水馬達、給排水設備,都會陸續進入維修或汰換期。
而且往往一次就是數百萬元,甚至上千萬元的支出。
這時候,社區就很容易陷入惡性循環:
• 有人認為先修一修就好,不必整部更換。
• 有人同意更新,但社區公共基金根本不夠。
• 有人拒絕分攤,最後甚至衍生訴訟。
原本只是設備更新問題,最後卻演變成鄰居之間的法律糾紛。
買中古屋,更該看的不只是裝潢,很多人在看房時,只注意室內裝修漂不漂亮。
但真正影響未來居住品質與持有成本的,往往是「整個社區的管理狀況」。
買房前,除了地點及房屋本身外,我會建議多了解幾件事情:
✔ 社區公共基金還剩多少?
✔ 管理費是否長期偏低?
✔ 電梯是否已接近大修或更新年限?
✔ 社區近期是否正在規劃大型修繕工程?
✔ 管委會是否有長期修繕計畫?
因為一旦大型修繕開始,住戶面對的可能不是每個月多繳幾百元管理費,而是一次必須分擔數萬元,甚至數十萬元的修繕費。
買中古屋,不只是買一間房子,更是在承接整個社區未來的維護成本。
徐律師提醒
法律可以回答「誰應該付錢」,卻無法解決「社區有沒有錢」。
近年來,老舊社區陸續進入設備更新期。
未來不只是電梯,包括消防設備、發電機、抽水設備及給排水管線等,都可能面臨大規模修繕。
真正維持房屋價值的,不只是屋齡,而是社區是否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合理收取管理費,並持續累積足夠的公共基金。
管理費低,未必代表社區經營得好;有時候,只是把今天應該準備的成本,留到未來一次爆發。
你會因為一個社區管理費比較便宜,就決定買房嗎?還是會先了解公共基金及未來的修繕規劃?
值得大家一起來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