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寧改密碼判無罪=「頻道是她的」?
- 日期:2026-08-14
- 分類:最新消息

家寧改掉「眾量級CROWD」頻道密碼,一審法院判無罪。
這代表法院認定:「頻道歸家寧」嗎?
答案是:完全不是。
身為律師,我認為這個案件真正值得所有創業者、情侶合夥人思考的是:
一個經營近十年、超過200萬訂閱的頻道,最後到底歸誰,竟然要靠「分手談判的錄音檔」,一句一句回頭還原當初講了什麼?
這才是最值得談的地方。
1. 改密碼無罪,不代表「頻道屬於她」
《刑法》第359條處罰的是「無故」取得、刪除或變更他人電磁紀錄,並造成損害的行為。
依目前公開的判決理由,Andy先前曾變更頻道收款地址,家寧提出質疑未獲及時回應,之後才變更密碼,試圖阻止後續驗證。
法院綜合雙方剛分手、頻道長期共同經營等情況,認為難以認定家寧變更密碼屬於「無故」,因此判決無罪。
但刑事上改密碼不構成犯罪,不等於頻道權利最終歸家寧。
這是兩個不同的法律問題。
看到「無罪」,就直接下結論說「法院認證頻道是家寧的」,法律上跳太快了。
2. 為什麼要靠「分手談判錄音」拼湊雙方到底講好了什麼?
開庭時,雙方拿出分手談判錄音,爭執:「這頻道就歸妳。」
這句話究竟代表雙方已經達成協議?
還是只是談判過程中的表述?
有沒有附帶條件?
前後文是什麼?
最後到底有沒有談成?
這些都不能只看一句話判斷。
而當一個高商業價值頻道的權利歸屬,必須靠錄音、訊息、Email、證人,一點一點回頭拼湊時,爭議自然就會變得非常複雜。
3. 一份完整的契約,能先講清楚什麼?
像「眾量級」這種從情侶共同創作,逐漸發展成高價值品牌的事業,很多事情其實都可以事先約定:
・頻道、社群帳號及密碼由誰管理?權利如何歸屬?
・公司股權、收益如何分配?帳務如何查核?
・商標、影片著作權及肖像利用如何處理?
・任一方退出、拆夥甚至分手後,品牌及頻道怎麼處理?
有契約,當然不代表一定不會打官司。
但是:
契約的價值,不是保證不吵架,而是發生爭議時,至少有一個比較明確的共同依據。
4. 很多創業糾紛,都始於「以後再說」
Andy先前出庭時曾提到,當年自己剛出社會,主要心力都放在拍片,對公司法規不了解。
基於信任,帳務交由女方家人處理,自己也沒有特別注意股權分配等細節。
這其實很像很多創業者一開始的想法:
「我們這麼熟,不用算那麼清楚。」
「股權以後再說。」
「帳有人處理就好了。」
甚至情侶一起創業時:「我們又不會分手。」
問題是,等到事業變大、品牌有價值、關係也發生改變時,法律最後看的會是:
股權、權限、契約與雙方究竟達成了什麼協議。而不是「你們以前感情有多好」。
【徐律師提醒】
感情可以靠信任,但商業合作不能只有信任。
很多創業糾紛,不是一開始有人想害誰,而是一開始大家都覺得:「以後再說。」
等到有一天真的要說,卻已經說不清楚了。
所以我一直認為:
「契約不是拿來防朋友的,而是避免有一天連朋友都做不成時,才發現什麼都說不清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