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繡惠想把遺產買救護車?

華亞協和法律事務所

楊繡惠想把遺產買救護車?



藝人楊繡惠最近受訪談到財產規劃,她名下有多間房產,單身且沒有子女。
她笑說,未來要看哥哥的小孩有沒有幫她養老,如果沒有,就分一些給姊姊的小孩,剩下的全部拿去買救護車捐出去。

這個想法真的非常的棒!

但記者接著問了一個最關鍵的問題:「那,寫過遺囑了嗎?」
楊繡惠回答:「還沒。」

這正是絕大多數人在做遺產規劃時,最容易犯下的一個錯誤!



一、心裡想好怎麼分,不等於法律上已經分好了

很多人常說:「這間房子以後留給照顧我的人。」、「剩下的錢我要全部捐做公益。」
問題是,這些話如果只放在心裡,或是平時跟家人聊天的承諾,在法律上通通不算數!

遺產分配不是看你生前「說過什麼」,而是看有沒有合法有效的遺囑。
沒有遺囑,一切回歸法律規定的「法定繼承順位」。

想要財產照自己的意思走?
第一步永遠不是去研究特留分,而是:先把遺囑寫好!



二、沒有寫遺囑,遺產並不會照你的意思分配

以楊繡惠的情況(單身、無子女)為例,依《民法》第1138條規定,死後若父母還在,遺產由父母繼承;若父母已不在,就直接輪到兄弟姊妹繼承。

這時候問題就來了。
楊繡惠心裡想的是:「分給哥哥、姊姊的小孩(姪子姪女),其他捐救護車。」 

但如果她沒有寫遺囑,

1. 姪子姪女根本不是法律上的繼承人,一毛錢都分不到! 
因此,如果她真的希望把財產留給特定的姪子姪女,就不能只靠生前說過「我以後要留給你」。

2. 買救護車捐公益的心願,也不會自動執行。
至於剩餘財產要拿去買救護車、捐做公益,也一樣要事先透過遺囑等方式妥善安排。

你心裡的財產分配表,不會自動變成法律上的遺產分配表。
你在新聞上的採訪表態,法律更是不會自動幫你執行的。

3. 遺產會直接由她的「兄弟姊妹」平分繼承。



三、有遺囑,才會進一步碰到「特留分」的問題

最近「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的修法受到很多討論,但有一個觀念很容易被搞混:
刪除兄弟姊妹的特留分 ≠兄弟姊妹不能繼承!

沒有遺囑 ➔ 
走「法定繼承」,兄弟姊妹依然可以繼承你的全部財產。
有寫遺囑 ➔ 
例如遺囑明確寫:「財產留給姪子、姪女。」、「剩餘財產全部買救護車、做公益。」
這時候,才會進一步碰到:遺囑這樣寫,有沒有人可以來主張「特留分」?

所以這次刪除兄弟姊妹特留分,真正影響的是:有遺囑時,遺囑自由受到兄弟姊妹特留分限制的問題。
不是說修法之後,兄弟姊妹突然就不是法定繼承人了。

這兩個概念一定要分清楚。



【徐律師提醒】

很多人想到遺產規劃,第一個問題就是:
「律師、誰有特留分?」、「特留分會被拿走多少?」、「我要怎麼避免財產被分走?」

但其實順序可能反了。
你連遺囑都還沒有,根本還沒走到「特留分」這一關。

特別是單身、無子女、想把財產留給姪子姪女/特定照顧者,或是想捐給公益團體的朋友,更必須提早立下遺囑。
法律尊重你的遺囑自由,但前提是,你得先把它寫成一份合法有效的遺囑。
心裡想得再清楚,法律也不會自動替你寫下來。

(新聞來源:https://stars.udn.com/star/story/10088/9715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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